花城❤️谢怜

我是橘子🍊

【花怜】花怜童话奇幻漂流1.

各式ooc童话paro,什么时候有梗什么时候更新,通常一发完(即一篇一个小故事)。
人物属于墨香铜臭,ooc属于我


正文:
自从谢怜给花城念了那本小册子里的鬼王与道长的故事后,花城得了趣,居然主动到处搜罗这类讲神神鬼鬼的小册子,还专门挑以谢怜和花城为原型的小故事,让谢怜念给他听。

谢怜脸皮薄,却又不愿拒绝花城,每次红着脸念完故事,就被花城强要着做故事里这样那样的情节,导致他现在一看到讲鬼神奇谈的小册子,就脸红心跳。

“......所以,引玉殿下,你又为什么要拿这样的小册子给三郎呢?”

谢怜看着引玉双手奉上的册子,一脸无奈。

“不敢,只是去西域游玩时见到,想起城主大人近日格外偏爱此物,于是便带了一些回来。”

原来,由于引玉工作勤勉又认真,从不敷衍,花城特准放了他一段时间的假,让他四处游玩享乐。结果,引玉这头才放假,那头西方武神权一真便不知怎么听说了这消息,马不停蹄地跑过来把看见他就一脸生无可恋的师兄接走了。

引玉走的那天,谢怜心里还好笑了一阵,谁知好景不长,引玉才回来,就轮到他自己觉得生无可恋了!

他晃了晃手中的册子:“什么......?不只这一册,你还带了一些回来?!一些,是多少?”

引玉向后挥了挥手:“进来。”

于是,便有两个小鬼各托了半人高的册子,缓缓步入极乐坊的大殿之中。

谢怜眼前一黑,险些昏过去。


*

“哦?原来引玉带了些舶来品么?倒也是有心了。”

花城随意翻看着册子,似笑非笑地对谢怜说。

“......三郎......” 谢怜有些不自在。

花城从册子里面随便捡出一篇:“我这么随便一翻,就瞧见好些有意思的新奇故事呢。中原的故事翻来覆去就是那么些,哥哥,不如你念一篇这本里的故事与我听?”

“这......三郎,你发烧已经好了,怎么还缠着我念故事?” 谢怜用手心贴了贴花城的额头,道。

花城立刻斜斜地倚靠在榻上,抓住谢怜的手,指尖在谢怜手心来回拨弄着,轻揉慢捻,从手心抚弄到手腕,又撩拨回手心:“哥哥,虽说病好了,可我仍觉得头晕,未曾大愈,而且近来常常发梦,睡不安宁。”

“所以我想着,睡前若能听哥哥讲些故事,定然能得一宿好眠。”

“......” 谢怜无语了:说什么,仍觉头晕,未曾大愈?前些日子三拳两脚平定了一头作乱的千年熊妖是谁?或者,刚刚在我身上缠绵着不肯下来的,是谁?还说什么睡不安宁,还不是每晚搂着他不肯放,一觉睡到大天明。

他被花城缠了好久,浑身布满了一片片娇艳欲滴的红痕,精神亦有些倦了,虽知花城在骗人,但见他如此,也不忍拒绝,便点着花城的鼻子道:“那好,只讲这一个故事,可不许再耍赖了,讲完就睡觉。”

花城一把抓住他点鼻子的手,放到唇上亲了一口:“好的,哥哥说话,三郎不敢违逆。”

谢怜叹了口气,从那一堆乱七八糟的册子里挑了一本看上去较为正常的:“咳,三郎,我要念的这个故事,叫作《珊瑚珠上的王子》。”

花城笑道:“听起来很有意思,请哥哥念吧。”

于是谢怜拿起书,念了起来:

【很久很久以前,有一位富豪,他非常有钱。

有钱到什么程度呢?他的黄金铺在大地上,就好像晴天夜晚的星星和月亮洒落在大海上的碎片那样多。

他有一幢大房子,大到什么程度呢?没有任何一座王国的宫殿,比他的房子更华丽、壮观。所有的王子和国王,都羡慕这位富豪的城堡、庄园和其它地产。

除此之外,这位富豪还十分英俊,见了他画像的少女,没有一个不倾心于他的。

然而,尽管成年许久,这位富豪未曾成婚,甚至连恋爱都没有谈过。这是让人们觉得十分奇怪的事情。他们问富豪:“你为什么不结婚呢?”

富豪说:“因为,我早有了喜欢的人。”

“哦????是谁?????”

“我喜欢的人,是一位真正的王子。”

“什么真正的王子?不过是个废物,废物!也只有血雨探花这个狗东西会喜欢了!” 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,众人望过去,原来是邻国的王子,青灯夜游。

见许多人望向自己,青灯夜游挺了挺胸膛:“看什么看!老子也是你们随便看得的吗!老子才是真正的王子!可惜血雨探花品味太差,有眼不识真珠,不过这个狗东西也不配喜欢老子,他喜欢的人是——”

只见富豪,也就是血雨探花,隔空一掌,把青灯夜游拍进了黄金做的地板里。向侍立在一边的人做了个手势,他道:“鬼使,把他抬出去,找个臭水沟扔了。”

众人见血雨探花神功了得,纷纷赞叹道:

“大人真是武功盖世!”

“什么时候去弄个武林盟主当当!”

“笨蛋你串戏了嘎!我们这是西幻设定,嘎!”

十分聒噪。

血雨探花扶了扶额,一挥手道:“你们都退下吧!”

“遵命嘎!”

众人退下,大殿中重新变得安静。

血雨探花一边抛着金币玩,一边百无聊赖地想:我心爱的人啊,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你呢?

血雨探花决定不坐以待毙,第二天,他就贴出寻人启事的通告,说明自己要找一位真正的王子。

怕吓走他爱慕的人,他没说明找这位真正的王子是为了什么,于是,便有许多不明真相的人以为有什么好机遇,或觉得他别有用心,想要试探一二,纷纷前来应聘。

然而,统统不合格。来人口称自己是真正的王子,却要么开口就是“我操,我操了,我真是操了”;要么一分钟能翻一百个白眼;要么还没等人询问考验,就脏话连篇地表明自己是真正的王子。

还有一个,是血雨探花的熟人。

“黑水沉舟?” 血雨探花的额上流下了一滴汗:“你来这里干嘛?”

黑水沉舟虽然很穷,却是一名酷哥,听他问话,又冷又酷地答道:“我听说参加考验的人,都管饭。”

“......”还真是理直气壮。血雨探花一挥手道:“来人,摆饭!”

于是,两人在大殿里一同吃起了饭。血雨探花一边吃一边叹气:“为什么我心爱的王子殿下,总是不来呢。”

黑水沉舟又冷又酷地答道:“缘分到了,总会来的。”

“总比一开始青梅竹马,却阴阳两隔,有缘无份,要好得多。”

血雨探花一时无言,只得拍了拍他的肩。

黑水沉舟用完饭,抹了抹嘴,翩然离去。

他离开后,外面下起了大雨。

很大的雨,瓢泼落下。血雨探花从城堡上望向外面,四顾旷野,不见一人。

今天大概是不会有人来了,下人也已经关上了城堡大门。

就在这时,血雨探花却看到,远处旷野中,有一点星灯,飘渺而来,愈来愈近,虽然微弱,却在暴雨中不灭。

不一会儿,城门处有人“咚咚咚”地敲起了门。

血雨探花觉得,自己的心随着那敲门的声音,鼓动得更厉害了。

他飞身前往城门,只见守门人对这深夜的访客摇头摆尾:

“这么晚来不会又是来蹭饭的吧!深夜了我家主人不见客的嘎!请回吧嘎!”

而微开的城门中,掩映着一个被暴雨淋湿的人影。

血雨探花赶紧上前,阻止嘎嘎叫的守门人,看向这深夜的客人。

这人的样子实在太可怕了。他戴着一只宽大的草帽,遮住了上半张脸;他留着长发,却已经完全湿透了,一缕一缕打着结,垂在面前,如同一面面纱。他的衣衫朴实无华,赤着双足。血雨探花仔细看去,发现他双足上还有许多伤痕,在黑袍映衬下,显得雪白纤细。

“......深夜到访,来意为何?” 不知怎的,血雨探花觉得,自己的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起来。

“我是一名流浪荒野的剑客。如此暴雨,可否在此借宿一宿?明日便走。”

血雨探花正要点头答应,守门人却抢道:“这可不行,主人的城堡从不接待奇怪的不速之客,最近除了前来应征的王子,其余的都不接待啦!请回吧嘎!”

血雨探花有些恼怒,正要叫这守门人离开,那流浪剑客却道:

“我看到那个寻人启事了,您要寻找一名王子是么。”

“别看我这样,” 他的声音宛转低落,无限温柔,“其实,我曾经也是一位王子。不过,早已不是了。”

血雨探花沉默了。他接过流浪剑客的灯,另一手撑开一把明艳的红伞,为他避雨:“随我来。”

又吩咐道:“把城门关上吧。”


*

他一路带客人来到大殿,请客人坐上柔软的座椅,血雨探花道:

“这位哥哥,看你足上有许多伤口,不如我先为你包扎一下。”

流浪剑客惊到:“使不得,使不得。你是城主,怎么能为我这样一个落魄剑客做这种事?”

血雨探花皱眉道:“有何使不得?我对哥哥一见如故,自然什么都愿意做,请哥哥千万不要因此拒绝。”

说着,他单膝跪下,用湿毛巾将剑客的足拭净,又用干毛净擦干,细心上了药,又在受伤严重的地方包上绷带。

剑客见他如此,十分惭愧,不知怎的,在他处理伤口的时候,那些早就不疼了的伤口又敏感了起来,好容易熬完,血雨探花给他穿上一双柔软的羊羔毛拖鞋,两人便一起去宴会厅用晚餐。

宴会厅,血雨探花在长长的桌子上摆满了山珍海味,请那流浪剑客吃晚饭。

流浪剑客有些不好意思:“实在不必如此隆重,我吃惯了普通的东西,给我一个干面包就可以了,沾了灰的也没关系。”

血雨探花道:“那怎么行?请随意享用,不必介怀。”

此时,宴会厅的门“咚咚咚”响起来,血雨探花隔空一挥手将门打开,一群小鬼涌了进来,嚷道:

“城主大人!能给点剩菜吃不?”

“今天又轮到猪屠户和鸡精叔做饭啦!”

“猪屠户又把肉剁得稀烂,都没法吃啦!”

“鸡精的洗澡水我们也喝烦了!任他怎么推销都没用!”

“城主大人,忙了一天,我们饿坏啦!给点东西吃吧!”

血雨探花道:“叫厨师给你们再做一桌菜吧!”

流浪剑客忙道:“不必麻烦了,这桌菜就给他们吃吧!再做多麻烦?他们也饿坏了。”

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,布袋里装了几只干面包,他道:“我吃这个就行了。”

血雨探花见状,也并不阻拦,叫一众小鬼把一桌菜搬走,他对流浪剑客说:“哥哥,我没有东西吃了,能不能给我一个面包吃?”

流浪剑客好笑道:“你是此间城主,怎会没有东西吃?” 虽然这么说,却还是递出一个已经有些潮湿的面包,道:“若你不嫌弃,那我们自然可以一起吃。”

富可敌国的血雨探花,竟然真的接过干面包,坐到流浪剑客身旁,和他一起吃。

流浪剑客有些奇怪,问他:“你有吃不完的山珍海味,为什么要和我一起吃这个?”

血雨探花道:“因为和有些人一起啃干面包,比独自一人吃山珍海味开心。”

流浪剑客颇为赞同:“确实如此。不过您愿意将如此赞誉加诸于我,真是不敢当。”

血雨探花道:“我极少这样评价别人。”

两人啃完干面包,血雨探花又问道:“看哥哥佩剑,是否有一身武艺?”

流浪剑客道:“会,不过几手拳脚功夫罢了。”

血雨探花道:“若哥哥不嫌弃,可否较量一二?”

流浪剑客欣然应允。两人前往演武厅。

血雨探花拔剑道:“还请哥哥手下留情。”

两人以剑相交,没过多久,血雨探花败下阵来。

流浪剑客亦收剑入鞘,道:“承让了。您用的兵器不趁手,不然未必会输给我。”

血雨探花道:“哦?依哥哥所见,我应该用什么兵器?”

流浪剑客在空中用剑鞘做了几个劈砍的姿势:“依我愚见,你应当用刀。”

血雨探花挑了挑眉,笑道:“哥哥真是料事如神,我确实惯用刀。”

说着,他从一阁内取出一把银光闪闪的刀,给流浪剑客观摩。

流浪剑客赞道:“好刀。” 就在此时,刀柄上有一条银线忽然分开,露出一双咕噜噜转溜的眼,一见剑客,便眯起眼睛微笑起来。

剑客奇道:“这刀竟然有这样的特异之处?”

血雨探花笑道:“不错,这刀有自己的灵性。哥哥,他很喜欢你呢。”

剑客喜道:“是吗?我也挺喜欢他的。”说着,又摸了摸刀身。那刀眼笑得更欢悦了,乃至整把刀都活泼地动弹了起来。

血雨探花将刀佩回腰间,道:“时候不早了,哥哥该歇下了。”

流浪剑客赞同,便回到血雨探花给他安排的房间,穿上白色的睡衣。临睡前血雨探花还来看了他一眼,深觉这睡衣柔软可爱。而那剑客穿上睡衣,却还是戴着草帽,不愿脱下,因此也未曾露出面目。
两人道了晚安。剑客睡下。

他的床是用十二层鸭绒垫子做的,十分柔软,一夜好眠,只是总觉得,身下仿佛有什么东西,虽不难受,但第二天他一醒来,就察觉了身下的异物感。

剑客十分好奇,便翻开鸭绒床垫查看异物。

第一层,没有;第二层,没有;第三层,没有;第四层,没有......一直翻到第十二层,他才发现,那异物是一枚晶莹剔透的指环,以及一颗鲜红的珊瑚珠。

他拿起指环,莫名其妙了半天,心想自己的肌肤早就不如当初年少时那么敏感,怎么还会感觉到十二层床垫下面的两粒珠宝呢?

此时有人敲了敲门,剑客应声让他进来。来者正是血雨探花。

见他手中握着的那枚指环,血雨探花身子微微一僵,道:“被哥哥发现了。”

剑客笑道:“是啊,怎么一和你在一起,我便哪里都敏感起来,又是怕疼,又是能感觉到十二层鸭绒垫下面有这个。”

说着,他并未发现起床的时候将草帽遗留在了床上,一抬头,发丝不再能遮掩面目。花城一见,便是一震。他单膝跪下,将那枚晶莹剔透的指环套上剑客的手指,又紧紧握住剑客的手,道:

“这个指环,还望哥哥能接受。”

剑客又不好意思起来,但看这位城主无比认真严肃,不容拒绝,说道:“这......那我戴着好了。你怎么了?快起来吧。”

血雨探花低着头,握着剑客的手,道:“我找到您了......您就是真正的王子。”

剑客有些尴尬,挠了挠脸颊:“是不是搞错了?我早已不是王子了。”

血雨探花摇头道:“不,您是的。我是您少年时从野兽口下救下的小孩子,我已经找了您很多年了。”

“是您告诉我,我适合用刀。”

“只有您会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别人,自己吃被雨淋湿的干面包。”

“我愿意一起吃干面包的人,也只有你一个。”

“即使是在十二层鸭绒垫之下,您也能感受到我藏着的戒指......因为那是留给我最爱的人的。”

“你永远是我真正的王子。”

血雨探花紧紧握着剑客的手,不曾放开:

“请允许我追随您吧,请允许我——爱您吧。”

剑客其实早已喜欢上了这位行事洒脱不羁的城主,但他有些为难:

“可是我不能长久的停留在这里,我还要去斩杀四方妖魔。”

血雨探花没有放开他的手:“没有关系,我随您一起去。”

“无论您去什么地方,我都会跟随的。”

王子便应允了他。


*

后来,他们斩杀了许多妖魔,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......】

念到此处,谢怜实在撑不住,在花城的臂弯里睡着了。

花城不曾入眠,一直认真听着。见谢怜睡着,他轻轻在他发间落下一吻,随意翻看了下册子,将其丢在一边,他有些不满地嘀咕道:

“哥哥真是会挑,拿了个这么纯洁的故事糊弄我。”

他顿了顿:“不过,西域人编的故事,还挺有意思的。”


花城十指扣住谢怜的双手,他吻了吻他们交握的手指、谢怜的锁骨和眉心,轻轻说:

“晚安,我真正的太子殿下,我永远的、唯一的神明。”

说毕,他吹熄了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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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安啦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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